3月11日,科技部、發改委聯合發布“關于印發‘十二五’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的通知”( 國科發計[2013]381號)。在科技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的《“十二五”國家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》中,部署建設國家重大創新基地,在現有創新載體基礎上,優化和集成創新資源,建設國家重大創新基地,以新的組織形式,跨領域、跨部門、跨區域集中組織實施面向國家目標的協同創新。以大幅提升自主創新能力,進一步推進創新成果轉化與擴散,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,探索創新驅動發展的新模式。 “十二五”期間,結合國民經濟發展重大需求和現有創新載體的發展基礎,選擇具備優勢創新條件和基礎的領域,試點建設15-20個國家重大創新基地。在集成各類創新載體建設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的過程中,根據不同領域內創新載體結合的緊密程度和創新資源的集聚特點,可采取三種建設模式。一是一家為主、多家參與。二是多家共建。三是聯盟組建。 在移動通信等創新資源較為分散的領域,由領域內創新資源豐富的骨干企業、大學和科研機構共同牽頭組織,聯合相關創新主體,以聯盟形式組建國家重大創新基地。建立資源共用、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,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盟協議,制定組織管理章程,形成以聯盟決策機構和常設執行機構為中心,以各家實體運行的分基地為網絡節點,地理上相對分散,體系上高度統一的合作創新組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