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印發《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總體實施方案》的通知 (國科發政〔2009〕269號)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(科委、局)、財政廳(局)、教育廳(教委、局)、國資委、總工會,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、代表處,各有關行業協會,各有關單位: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,根據國務院《關于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》(國發[2009]9號)的要求,科技部、財政部、教育部、國務院國資委、全國總工會、國家開發銀行決定共同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,加快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,大力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,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。 現將《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總體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,扎實推動這項工作深入開展,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。 附件: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總體實施方案.doc (38.00 KB) 科學技術部 財 政 部 教 育 部 國務院國資委 中華全國總工會 國家開發銀行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|